1月18日消息,新乳业公告,2024年1月17日,重庆仲裁委员会对公司涉及收购重庆新牛瀚虹实业有限公司60%股权一事的仲裁案件进行了不公开开庭审理。 庭审中申请人当庭变更仲裁请求为:裁决将《关于“一只酸奶牛”之投资合作协议》第十二条第 2 款第二项约定的估值补偿款“新希望乳业应收到的估值补偿款=(10,500 万元-新公司经审计的业绩承诺期内累计净利润) ÷3x11x60%”变更为“新希望乳业应收到的估值补偿款为 2,190 万元(暂定数,以仲裁裁决结果为准)”。 裁决将《关于“一只酸奶牛”之投资合作协议》第十二条第 3 款约定的业绩补偿款“新公司应收到的业绩补偿款=12,743 万元-新公司经审计的业绩承诺期内累计净利润,丁方支付给新公司的业绩补偿款以不超过 2,243 万元为限”。变更为“新公司应收到的业绩补偿款为 10 万元(暂定数,以仲裁裁决结果为准)”。 重庆仲裁委员会未对本案进行当庭裁决,预计将在审理后择期裁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