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消费者每月使用购物卡额度不超过500元,并拒绝向消费者提供退卡服务,由此引发不少市民举报,广州一超市被从重处罚,罚款30000元。 2024年1月15日,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官网通报一批预付式经营领域典型案例,其中一例为: 2023年5月11日,白云区市场监管局发现广州某超市有限公司新市店涉嫌未依章程或协议的约定,限制消费者单用途预付卡购物,拒绝提供退卡退费服务,遂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于2023年5月12日前改正。整改期限届满后,白云区市场监管局又多次收到关于广州某超市有限公司新市店限制消费者使用购物卡,拒绝退卡的投诉线索。 2023年6月19日,执法人员再次前往现场检查,现场发现在售预付卡,且未公示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章程相关信息,当事人承认目前仍存在拒绝退卡情形,白云区市场监管局遂依法立案调查。 经查明,当事人自2023年3月起,限制消费者每月使用该卡额度不超过500元,并拒绝向消费者提供退卡服务。在责令改正后,仍以总部下达命令为由,拒绝向消费者提供退卡服务。 当事人未依单用途卡章程约定,提供退卡服务,违反了《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根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白云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罚款30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