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方大集团”)要约收购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中兴商业”)股份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出炉”。 公告显示,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共计32个自然日,即要约收购报告书全文公告日之次一交易日起32个自然日,具体为2019年5月24日至2019年6月24日。 在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前三个交易日内,即2019年6月20日、2019年6月21日及2019年6月24日,预受股东可撤回当日申报的预受要约,但不得撤回已被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临时保管的预受要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