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左起:工联会区议员邓焯谦、刘桂容、立法会议员麦美娟和区议员陆颂雄 /大公报记者何进升摄 领展旗下的天水围天耀街市将于本月底关闭,并改建成商场。工联会发现,《香港规划标准与准则》自2009年修订规定,发展商毋须根据人口数量提供街市档位,由于街市属零售项目,改建商场可以毋须申请,兼免补地价,因此改建成本大减,造成漏洞。工联会立法会议员麦美娟担心,领展街市改建商场势将陆续有来,建议当局修订准则,将街市由零售改纳入社区设施项目,防止领展继续利用这漏洞改建街市。 街市与零售用地需分开 规划署的《香港规划标准与准则》规定,按人口数量兴建地区设施,当中有关公众街市的条文,原规定每一万人须设40至50个公众街市档位,但当局于2009年修订内容,删除该项标准。麦美娟称,一般改变土地用途需向地政总署申请及补地价,但由于在《香港规划标准与准则》中,街市和商场均属零售项目,领展既可毋须根据人口标准设立街市档位,更改土地用途时也毋须补地价,亦毋须向地政总署申请,改建成本下降。 麦美娟认为,规划署有责任解释,为何取消有关街市档位数量按人口数目提供的准则,她将在立法会发展事务委员会提出讨论。她指出,在土地用途上,街市和商场铺位需分开,街市若列入社区设施用途,往后无**私营街市都是社区用途,发展商若将街市转为零售用途,变得“无咁容易”。她建议修订《香港规划标准与准则》,将街市和零售用地分开,街市列为政府机构及社区用地,零售则列为商业用地,“技术问题、土地问题一定有,视乎政府有无魄力去做”。 在天耀街市经营杂货铺两年的林小姐称,天耀街市关闭后,她将迁往天盛街市经营,铺位由现时的300多平方尺,缩至仅100多平方尺,租金则是现时的三倍,而且限制多多,例如不能卖罐头,“隔篱铺头有卖我就唔卖得”,但为了生计,她只能无奈接受。她并担心搬迁后会流失熟客,认为“唔使搬继续做就最好”。 领展发言人回覆《大公报》查询时称,天耀市集将参考市场调查结果,调整商户组合,天耀广场将继续提供蔬果、肉类及副食品,满足居民的基本需求。 (本文来源/大公网 记者/何进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