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视为史上最严奶粉新政的《婴幼儿配方乳粉配方注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已于9月2日起征求意见。由于要通过配方注册制度取代此前的备案制度,此次新政一度被行业寄予了厚望,然而《征求意见稿》中提到的“只适应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企业”的界定,却让人对其效果产生怀疑。 业内人士介绍,目前国内奶粉市场中六七成的产品由国外生产,若政策只针对国内生产企业,反倒会助推企业投向海外,以海外生产加工应对新政,这反而会对国内乳粉产业的成长带来阻碍。 外产内销“逃过一劫” 所谓配方注册制度,指的是此前只需要在国家相关部门对产品配方进行备案就能生产的婴幼儿配方奶粉,将改为配方注册,且要获得相关部门的认证通过才可生产,而且对于同一企业不同产品之间的配方差异以及配方数量,国家食药监总局也给出了明确的要求。 《征求意见稿》第十四条对注册制的详细操作方式提出了两种方案。一为同一企业申请注册的同年龄段产品配方之间应当具有明显差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的可选择性成分应当相差6种以上,并有科学依据证实。方案二要求,同一企业申请注册的同年龄段产品配方之间应当具有明显差异,并有科学依据证实,每个企业不得超过5个系列15种产品配方。 记者就该政策采访多位行业人士时发现,相较于上述第十四条中的细则,行业人士更加关注《征求意见稿》中的这样一句表述:该管理办法适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其产品配方的注册管理,适用本办法。 “上述表述将该管理办法的适用范围限定在了国内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企业,也就是说,在国内拥有企业,委托海外代工生产的产品以及在海外拥有奶源、生产基地且直接销往国内的产品将不受上述新政的约束。”包括乳业专家宋亮在内的多位行业人士就《征求意见稿》向记者如是解读。 配方洗牌效果打折扣 实际上,早在今年初,新《食品安全法》就已经提出一个企业不得用同一配方生产不同品牌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彼时众多行业人士对于配方注册制度寄予了厚望,他们认为通过配方注册可以有效达到清理杂乱无章的品牌、消除企业借助配方乱涨价的行为。 君乐宝奶粉事业部总经理刘森淼指出,按照《征求意见稿》提供的两套方案执行,确实能够净化国内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品牌混乱的现象。 “目前国内婴幼儿配方乳粉配方数量达到2000多个。多数企业拥有5-10个品牌,每个品牌拥有三个段的奶粉,其配方数量就达到15-30个。而在国外的成熟市场,每家企业一般只有2-3个品牌,一个配方对应多个产品的做法在国内普遍存在,在配方无实质区别的情况下,配方的所谓调整和升级成为了乳粉企业借机涨价的手段。”刘森淼表示,方案一中明确了配方与配方之间的差别要在6个指标之上,且每个企业拥有的品牌数量不得超过5个。 在中北蓝海FMCG品牌营销策划机构首席运营官王子恒看来,新政若实施,率先扫除的是一些拥有多个品牌的企业,而在国内市场,中小型企业是多数配方拥有者。“这是一个留大去小的过程,这样有助于国内婴幼儿配方奶粉市场行业集中度的进一步提升。” 虽然行业人士普遍认可从配方备案制度到注册制度的提升,但是就《征求意见稿》的方案,部分业内人士也给出了“效果未必理想”的看法。宋亮表示:“《征求意见稿》中提到,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国内生产乳粉企业,然而在国内市场流通的奶粉中,60%-70%为海外生产的品牌,只有3-4成是国内本土销售的。按照产品出厂价格计算,通过海淘、代购、跨境电商进入中国的婴幼儿配方奶粉货值达到180亿元。因此可以说,该管理办法忽略了最重要的一部分产品群体。” 该说法也得到了企业人士的认同。一位不具名奶粉企业人士表示:“海外生产奶粉已经成为国内乳粉企业最大的竞争对手,此时《征求意见稿》又为这些竞争对手提供了趁虚而入的机会,国内企业生存空间进一步被挤压。” 政策“适用范围”或将调整 实际上,正如宋亮介绍,海外奶粉正在成为国内奶粉市场上的主流,而在国内市场流通的、海外生产的奶粉分为几类:一为外资企业原装原罐产品,例如在电商网站上销量名列前茅的可瑞康、诺优能等达能系的产品均为原装原罐进口;二为国内企业在国内拥有生产能力的同时,在国外布局奶源地和生产基地,将原装原罐产品引入中国市场,例如贝因美推出的新款系列产品标榜的便是“100%瑞士原装原罐进口”;第三类为此前被市场称之为“假洋鬼”的奶粉品牌,它们只是国内注册的奶粉企业,然而在国内并没有生产基地,而是靠收购海外资源实现生产,并将产品销往国内。 据业内人士介绍,近几年国内乳企为了突破资源约束、寻求质优价廉的奶源,并希望通过国际化来尽快赢得消费者信任,纷纷选择“走出去”,在此背景下,若上述《征求意见稿》只针对国内生产企业进行配方的管理,而忽略了与国内奶粉市场息息相关的国外生产产品,反而会起到变相鼓励企业“走出去”的作用。“只要求国内生产的奶粉进行规范配方,而不涉及国外生产,那么企业很容易通过海外生产和海外进口来应付新政,这样一来国内的奶粉市场失去了企业税收、就业,进而失去了竞争优势。”宋亮如是称。 因此,上述不具名奶粉企业人士也呼吁,《征求意见稿》应该适用于在境内流通的所有婴幼儿配方乳粉品牌,而并不能只锁定国内生产企业。 根据国家食药监总局公布的信息,上述《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期限为一个月,到2015年10月1日截止,在此期间企业、行业人士也将提出各自意见,完善此管理办法。 记者进而了解到,目前该管理办法在征求意见阶段已得到了众多人士的意见反馈,最终版本的《婴幼儿配方乳粉配方注册管理办法》与最新发布的《征求意见稿》之间存在较大差距,且会有所调整,而“适用范围”能否实现一视同仁,需要等到新政终极版发布方能揭晓。 (本文来源/北京商报 记者/钱瑜 阿茹汗/文 贾丛丛/漫画) |